11月2日中午,上海普陀公安分局万里派出所接到某平台网约车司机陈先生的报警,他在真华路某小区门口遭到乘客殴打。
民警到场后,乘客张某坐在了地上,声称自己被网约车司机推倒了,需要验伤。而报警人陈先生则对张某的指控予以否认,称自己被张某勒了脖子。双方各执一词,都认为自己是受害者。
因现场并无正对案发地的公共视频,民警通过调阅在远处路口的公共视频并对其进行放大,还原案发经过。公共视频显示,当天中午12时30分许,乘客张某预约了一辆网约车出行,司机到达后发现张某夫妇欲携带一条宠物狗上车,便表示拒绝并取消了打车订单。为此,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在此期间,张某还曾通过用胳膊勒陈先生颈部的动作对其进行威胁。后见陈先生报警,张某见状直接坐在地上,谎称自己受伤,企图恶人先告状。
面对证据,张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自己用手臂勒对方脖子的冲动行为,并对此后悔不已。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普陀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据网约车平台工作人员表示,乘客在注册网约车平台时签署的乘客用户服务协议中,就明确表示驾驶员有权利拒绝不适宜携带的物品搭乘车辆。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如若有带宠物搭乘出租车、网约车的需求,请在上车前与司机协商,在征得同意后,方可携带宠物上车,以免引发不必要的误会。
(来源:普陀台 记者:薛松 实习编辑:杜钰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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