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后,19岁少女杨彩兰的一场“爱心骗局”曾经给不少爱心人士的热心肠浇下一盆冷水。爆炸发生后的第二天,由于和父亲闹别扭,心情不好的杨彩兰通过用手机登录其微博账号“我的心永远属于拜仁慕尼黑always”发布了一条虚假微博:“好害怕,爸爸在那附近上班,刚刚打他电话关机,打他公司的电话也没有接,我一个人在家真的好害怕。”此后,杨彩兰接连发布两条虚假微博,内容煽情并暗指其父母在爆炸中双亡。
这一系列的微博一举获得了3739名新浪微博网友的同情,共计有3856笔“打赏”,总金额为96576.44元人民币。8月14日,杨彩兰意识到事态的发展超出其想象,原想到派出所谎报自己的新浪微博帐号被盗。但很快就民警识破当场将其控制。最终,杨彩兰因涉嫌诈骗罪被批捕,而3856笔打赏款也已全部退还给网友。
虽然善款被退回,但是近年来类似的网络捐款骗局让不少爱心人士不得不多长一个心眼。由于不少募捐信息都是由个人或民间组织发起,大多数募捐网站也缺乏监管,募捐者的身份、款项的用途又缺乏透明度,网民在看到各种募捐信息时不免打上个问号。不过,这一现象有望得到改善。日前,《慈善法》正式施行,民政部组织开展了首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遴选工作。13家网络募捐平台获得“官方认证”,这意味着网络慈善即将进入“固定入口、统一监管”时代并随之规范起来。
《慈善法》中第23条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这意味着以后慈善团体要在网上发布募捐信息,只能通过国家认定的募捐平台。“如果慈善组织在未经指定的平台上发布公开募捐信息,我们将对慈善组织依法予以处理。”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安宁说。
据了解,民政部于今年4月份就启动了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指定标准的研究工作,经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从47家递交申报材料的网络平台中确定了腾讯公益网络募捐平台、淘宝公益、蚂蚁金服公益平台、新浪微公益、中国慈善信息平台等13家网络募捐平台。对于这13家“持证上岗”的网络募捐平台,《慈善法》对这些平台的职责义务也做出了相关规定,比如在慈善法第27条中,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利用其平台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进行验证。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致电名列第一批网络募捐平台的中国慈善信息平台获悉,该平台目前不接受个人的募捐项目,仅与慈善组织合作,并对每一个募捐项目进行监督和随访调查,实时监控募捐的进展。“我们还会综合募捐项目的轻重缓急以及该慈善机构的信誉度在网上对这些项目进行排名”该平台工作人员张先生说。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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