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基隆市一名40多岁蔡姓女子照顾男友的1岁4个月的孙子2个月,因不满男婴持续哭闹,竟大力摇晃、殴打他的头部,造成其四肢抽搐送医不治。法医研究所鉴定男婴为“自然病死”,但台大医院认定“非自然病死”。法官采用台大医院鉴定,痛批蔡女残害幼苗,15日判10年徒刑。
判决指出,事发于2016年10月,男婴母亲因生下第二胎坐月子,将1岁4个月的大儿子送到住在基隆的外公家。患有忧郁症的蔡女原本不想帮忙照顾小孩,因男友请托才勉为其难答应,但照顾期间只要见小孩哭闹,就常会摇晃小孩头部让他安静。
同年12月11日晚间,当时只有蔡女和小孩在家,她在厨房煮晚餐时,见男婴哭闹竟用力殴打他的头部,见他四肢抽搐、脚部僵直,就喂男婴吃肌肉松弛剂,未马上送医。后来深夜见情况不对才报案,但为时已晚,男婴急救2天后,仍因脑疝、重度脑水肿宣告不治。
台大医院认为,男婴非自然病死,而是遭两次以上不当外力,硬脑膜下出血及两侧明显视网膜下出血,才造成严重脑疝,符合儿童虐待性创伤。法医研究所则认定男婴为“自然病死”,因生前罹患重度支气管炎造成肺泡性肺炎及出血,引起脑疝及重度脑水肿。
基隆法院法官审理后采用台大医院鉴定,加上男婴家属的证词,法官认为,蔡女残害幼苗,迄今未和男婴家属达成和解,依伤害致死罪判10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编辑 施蒙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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