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殷高东路、江湾城路路口的“上海院子”,是一个全装修新楼盘,均价9万多。元旦前最后三天,购房者前去办理交房手续时,开发商现场告知,必须先在交接单上签字、缴纳物业费,才能拿钥匙验房。开发商说,这是行业惯例。然而,购房者验房后才发现,新房的装修质量实在堪忧。
先交物业费、再验房,开发商的这一做法让购房者十分不满。
购房者张小姐认为,先看到房子,完成交付流程之后,再交物业管理费,这才是正常流程。
购房者傅先生表示,房子该收还是不该收,如果存在问题,整改完了再交钱才是合情合理的。
不过,购房者如果不同意,就会被销售人员晾在一边。最终,张小姐等人无奈妥协。而当张小姐拿到钥匙后,房屋的装修质量让她十分胸闷。87平米的房子,验房师竟然找出了66处瑕疵,包括天花板开裂、踢脚线变形、电源开关装歪、窗户把手装反。
针对购房者反映的情况,截至目前,开发商和物业并没有作出任何回应。看看新闻Knews记者来到杨浦区房管局,了解新房交付的流程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房屋交付流程中发生的争议,目前从行政监管的角度无法可依。
杨浦区房管局副局长吴传婷表示,因为国家对房屋销售交付(流程)没有强制性的有关法律规定,希望双方在协议的框架下进行友好协商,将会进一步关注此事的发展,切实保护好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不过在律师看来,这并不意味着开发商的做法合理合法。
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立阳表示:如果说开发商与购房人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相关的约定,那么业主完全可以先验房再缴物业费,如果说开发商以此为由拒不交房的,那么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应该由开发商承担。
事实上,近年来,“先收房、后验房”确实成了新房市场的潜规则。
去年7月,杨浦区通北路某新盘,购房者也是被迫先签字、后验房,发现房屋装修质量问题后,却遭到开发商推诿。在上海市消保委看来,开发商的这种做法,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
上海市消保委法研部副主任杨昀表示:从公平交易的角度来说,开发商有种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来让消费者不得不为了拿到房子才签字确认,相应的投诉也收到了不少,所以呼吁开发商也好,或者相应的行业能够出台全装修房或精装修房交付核验的一系列比较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标准流程。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骥 孙佳逊 孙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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