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紧急通知称,10月24日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新增138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切实落实海南省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政策,维持海南省疫情稳定向好的形势,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居住海南省且10月10日以来有新疆喀什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主动拨打所在市县指挥部咨询热线(附后),并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如抵琼前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的人员,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果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市县统一安排开展核酸检测,并按相关防控措施执行。上述人员核酸检测阴性后,仍须落实14天(自抵琼之日起计算)的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二、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从新疆喀什地区返琼后,必须按照我省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三、广大群众要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以及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近14天有喀什地区旅居史或相关接触史的人员,请注意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并主动告知医生外出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敖德芳 符雅 王则斌 编辑: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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