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据商务部网站,商务部发布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丙酸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的公告,将对原产于美国的丙酸产品征收43.5%的反倾销税,自2024年7月21日起生效,为期五年。
商务部公告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简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3年7月21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3年第2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丙酸(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调查机关最终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国内丙酸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调查机关最终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国内丙酸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后者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4年7月21日起,对被调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丙酸是重要的精细化工产品和有机合成原料,主要用于生产防腐剂、防霉剂、除草剂、医药中间体等,广泛应用在食品、饲料、农药、医药等领域。
美国《华尔街日报》对此评论称,这标志着中美两国紧张的双边贸易关系进一步升级。
编辑: | 殷滋 |
责编: | 姜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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