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晚上9点多,江西赣州的廖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在经过105国道执勤卡点时,民警发现他存在酒驾嫌疑。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廖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浓度高达99.6毫克,属于醉酒驾驶。
随后,廖某被带往医院抽取血样。他以没带钱付检测费为由,打电话让人送钱过来。过了一会,给廖某送钱的人来了,不过这位自称是廖某师傅的男子余某是被警察带过来的。他满身酒气,刚进医院,就在民警面前骂骂咧咧,“我就是喝了酒,你怎么样。你管我骑不骑。你管我骑不骑,骑了怎么样,不骑又怎么样,我开车又怎么样。”
在民警盘问过程中,余某不仅不配合还不断骂脏话,语言还有动作都是带有挑衅的意思。经过调查,驾驶超标电动车的余某存在酒驾嫌疑,于是直接把他带进医院进行抽血检测。还没开始抽血,余某就主动承认自己喝了酒。
随后,民警按照程序采集了余某的血液样本。眼看自己也可能要步徒弟的后尘,余某是追悔莫及,还跟自己的徒弟打电话抱怨,“不要跟我讲,搞得一抓,把我也抓掉了,真是碰到了鬼,我睡觉睡得好好的。”
经过民警的询问得知,廖某和余某真是师徒关系。近两年,余某一直带着廖某做泥工和木工,并且手把手教他干活。事发当晚,他们师徒一起吃饭,而且都喝了不少酒,饭后,余某回到家中睡觉,廖某则开车外出,直到被开展酒驾整治工作的交警查获。
3月13日,赣州司法鉴定中心的检测结果出来了,廖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浓度为115.5毫克,而他的师傅余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浓度则高达196.6毫克,师徒俩都属醉驾。特别要提出的是,余某虽然驾驶的是超标电动车,但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超标电动车也是参照机动车来管理的。
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蓉江大队潭口中队民警陈云说:“根据道交法第二十二条、第九十一条以及一百一十条规定,那么他们师徒俩将面临拘留以及吊销驾驶证的处理。”
(来源:赣州新闻综合频道 记者:方强 钟声洪 通讯员:管林 严刚 实习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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