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涉境外输入型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其中,备受关注的河南首例涉境外输入型疫情防控郭某鹏案,被告人郭某鹏被法院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被告人郭某鹏,男,1990年7月出生,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住郑州市二七区。2020年2月29日,郭某鹏从郑州乘火车至北京;3月1日,从北京首都机场乘飞机经阿联酋阿布扎比中转,于3月2日到达意大利米兰彭萨机场;3月3日,乘飞机从意大利米兰到达法国巴黎;3月4日,乘飞机从法国巴黎回到意大利米兰;3月6日,乘飞机从意大利米兰中转阿布扎比,于3月7日到达北京首都机场;当日下午,乘坐火车返回郑州,回到家中。3月8日、3月9日两天乘坐地铁到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的单位上班并在单位就餐,下班乘坐地铁回家。3月9日下班后,郭某鹏出现发热、咽痛等症状,自行至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附近的仟禧堂大药房买药,步行回家后服用。当晚,其母亲郭某玲得知郭某鹏发烧后,熬制了罗汉果和甘草给郭某鹏喝。
3月6日,河南省郑州市发布《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21号》,规定境外入郑人员严格落实“隔离观察”和“如实申报”措施。3月10日8时许,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郭某鹏近期存在出入境情况,打电话给郭某鹏核实,郭未接电话。后拨打其母亲郭某玲电话,郭某玲否认郭某鹏去过国外。而后又拨打郭某玲电话要求郭某鹏下楼。在公安民警明确告知大数据显示其去过国外后,郭某鹏承认有过出境史。在调查、核实其出入境轨迹后,郭某鹏被送至二七区集中隔离点进行观察,随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后经排查,与郭某鹏密切接触的40余名人员均已被隔离观察。
3月11日,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对郭某鹏、郭某玲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主动听取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的意见建议。3月27日,郭某鹏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3月30日,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侦查终结,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向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的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郭某鹏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郭某鹏表示认罪认罚。
此外,最高检、公安部特别提到宁夏丁某某涉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案,丁某某既隐瞒个人身体状况不如实填写健康申明卡,又在入境后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重威胁广大群众生命健康,根本上还是因为他没有遵守入境检疫管控要求,瞒报身体状况,导致相关部门不能在他入境的第一时间对其采取医学隔离措施,他在入境后继续两次乘坐火车辗转上千公里,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风险、200多人因其危险行为被隔离,给疫情防控带来严重影响。正因为如此,需要依法追究丁某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的法律责任。
3月31日,公安机关对丁某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丁某某处于愈后隔离观察期。下一步,司法机关将依法予以追诉。
据统计,目前,全国公安机关立案查办此类案件近200起,对其中大部分情节较轻的作了行政处罚;对情节较重的,依法予以刑事立案侦查,启动刑事追诉。对立案侦查的,检察机关适时介入,有的已侦查终结、提起公诉。
最高检、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联合发布涉境外输入型疫情防控典型案例,主要是考虑及时适应“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推进输入型疫情风险依法防控的需要,以及切实解决司法办案实际问题的需要,形成依法惩治涉境外输入型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合力。
(看看新闻Knews记者:王一鸣 编辑: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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