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4号凌晨,菏泽一家商场的金店被盗。
一大早,金店的工作人员来到柜台上班,眼前的一幕让他们惊呆了,柜台的抽屉被撬,展示柜内摆放的黄金首饰被洗劫一空。
经过统计,被盗黄金首饰共计41件,重达800余克,价值20余万元。于是,该金店拨打了110报警。接到报案后,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从监控画面上可以看到,嫌疑人从商场4楼下到一楼,找到了金柜钥匙。打开展示柜后,将里面摆放的黄金首饰悉数偷走后,又沿原路返回到楼顶。通过攀爬下水管道,到达一楼。
专案组民警在进行走访调查和摸排线索的同时,又从销赃渠道入手,对菏泽城区大小黄金卖场及二手黄金回收市场的从业人员进行走访调查,获取一条重要线索,微信朋友圈里有人兜售黄金项链,并附有黄金首饰的视频。
民警立即将这一视频让金店的工作人员进行辨认,确定其所购买的500余克黄金全部是12月24号被盗的黄金。
经过调查,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布这一信息的人居住在曹县,民警立即驱车赶往曹县,找到了信息发布者。经询问,他在微信中出售的黄金饰品全部是从一名姓鲁的男子手中购买的。此外,他在购买黄金的时候,害怕这个黄金来路不正,对鲁某拍了一些小视频。视频中,鲁某再三确保自己的黄金是从中心平台上购买,一定是真的。
民警随即将这一小视频与被盗金店中监控拍到的视频进行比对,发现小视频中的男子正是盗窃金店的犯罪嫌疑人。锁定目标后,民警很快找到了鲁某的藏匿地点。案发后的第三天晚上,民警对嫌疑人展开抓捕。
在嫌疑人的家中,民警搜出还没有卖出去的黄金首饰12件。
经审讯,嫌疑人鲁某盗窃黄金得手后,去曹县联系了他欠钱的董某,以240元/克的价格卖给了他,一共卖了14万9千2百元。
经过审讯得知,卢某于2011年因盗窃被判刑,刚出狱半年的时间。出狱后,卢某没有正当的工作,也没有经济收入来源,加上他在外边欠了很多钱,没有偿还能力,于是又起了盗窃的念头。
目前,嫌疑人鲁某被菏泽市开发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月24号,民警将追回来的黄金首饰全部退还给了金店。
(来源:山东农科 实习编辑:黄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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