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号下午两点左右,在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收费站外十字路口,执勤交警肖康正在疏导交通。当天通往白鹿原的车流量非常大,驾驶一辆白色suv汽车的女子陈某却把车开到了路中间,影响了其他方向车辆通行。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服从交警指挥,执勤交警可开具200元罚单,交警要求陈某把车靠边接受处罚,陈某却并不买账。
交警正准备现场开具罚单时,陈某突然情绪变的很激动,推搡并辱骂交警“真不要脸”。
违法后把气撒在执勤交警身上,出完了气,却想要一走了之。
交警随后联系了红旗派出所,记者了解到,陈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来源:陕西青春 编辑: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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