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的一位准新郎黄某,为了给自己办喜宴,竟然将贼手伸向别人家的名贵烟酒,结果没进洞房,先进了牢房,5月2日,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案件进行一审宣判。
今年初,被告人黄某到欧某家中送货,发现欧某家中存放有茅台酒,便产生了盗窃的想法。1月26日,被告人黄某以行驶证掉落在欧某家中为由,骗取欧某的信任,在欧某家盗窃了6件,共36瓶贵州茅台飞天酒。之后黄某又在欧某家三楼的一个房间内,盗走了名贵香烟,之后驾车逃离现场。
盗窃得手后,黄某通过查询得知,盗窃得来的酒价格昂贵,便主动联系欧某,将酒退还给了欧某,不过,黄某并没有将香烟一并归还。直到2月2日,欧某发现香烟被盗后报警,民警才将黄某抓获。归案后,黄某交代,因为自己准备结婚要办酒席,看到这么多烟酒便起了贪念。
经鉴定,被盗的贵州茅台飞天酒价值合计53964元,被盗香烟价值合计8040元,总价值62004元。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合计62004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盗窃罪罪名成立,当天法院作出了判决,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视频来源:广西新闻 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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