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广西大学校园内多人围在一起看下棋时,一名围观的男子开始当众抽烟。广西大学教授刁老师觉得男子做法不妥,便劝其不要当众抽烟。
“我就不去,你能把我怎么找!”面对刁老师的好言劝解,男子态度十分强硬。一番理论之后,男子不但不听劝,甚至开始出手殴打刁老师。
“他把我眼镜都打掉了,当时我都看不见了,连续打了三四拳。”随后刁老师被送往医院救治。
事发第二天,涉案男子李某被派出所民警控制。
事发一个月后,西乡塘公安分局出具了伤情等级鉴定报告,认为刁老师鼻骨多处骨折,构成轻伤2级。因此,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李某。
但最终,检方考虑到该事件属于轻伤害案件,便对李某做出了不起诉处理。
事后,李某没有对刁老师做出任何赔偿,也没有对自己的行为道歉。更令检方意想不到的是,李某多次通过律师向检察机关申诉,认为自己没有错误的情况下却被看守所羁押数月,因此要求检察机关对自己做出国家赔偿。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副科长谭莹介绍,在李某多次申诉的情况下,再加上李某没有任何赔偿的意愿,检方撤销了不起诉的决定。
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向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再次为刁老师做伤残等级鉴定的要求。最终南宁市人民检察院通过鉴定,认定刁老师所受伤害已经达到了轻伤2级,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犯罪。
近日,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公开审理,检察机关建议在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同时,刁老师提出了36000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目前法院对该案已经审理完毕,将择日宣判。
(来源:南宁台 编辑: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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