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新片区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功能性机构,给予落户奖励、经营贡献奖励、用地扶持、购房和租房扶持、人才奖励等一揽子扶持政策。加大对金融高管和专业人才的保障力度,在人才落户、人才公寓、人才住房补贴、子女教育和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上午,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将通过形成政策“组合拳”,加快招引优质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来新片区落户发展。
扶持对象
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适用于在新片区新注册设立且财政户管地在新片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和金融功能性机构。
金融机构
扶持 对持牌类金融机构、新型金融机构、投资类企业分别给予一定的落户奖励和综合贡献奖励。需要购地建设本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金融机构所缴地价款最高30%的比例给予项目建设奖励。在新片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购房房价12%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年租金最高100%的比例给予补贴,年限不超过三年。
金融功能性机构扶持
根据机构等级,给予最高600万元的落户奖励。在新片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购房房价的6%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年租金最高100%的比例给予补贴,年限不超过三年。研发推出的金融产品及服务产生重大示范引领作用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金融人才扶持
对符合条件的高管人员给予安家费或住房补贴,住房补贴与安家费补贴不重复享受。对高管人员和特殊高端人才,给予人才奖励。对境外高端金融人才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进行补贴。
金融创新奖励
设立新片区金融业务创新发展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跨境金融和离岸金融等方面的创新。每年评选出新片区十大金融创新企业和金融业十强企业,每家分别奖励200万元和50万元。每年评选出十大杰出金融创新人才,每人奖励50万元。 招商引资奖励 对招引优质企业落户新片区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招商奖励。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陈慧莹 实习编辑:陆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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