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各地管控力度都很大,对特殊人员都要进行隔离观察,目的就是为了控制疫情的蔓延,可有些人不配合不说,竟然还在隔离期间逃离,这样的行为当然不能姑息。
吉林龙井市的李某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同车厢人员,1月30日12时许,安民派出所民警和卫健局、社区工作人员找到李某,告知其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应当居家进行隔离,不得出入公共场所。李某当场答应工作人员的要求,并在卫健局出具的医学观察告知书和健康告知书上签字。但在1月30日17时,社区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例行随访时,发现李某已离家不知去向。
龙井市公安局派出民警得知情况后,立即全力查找李某,最终在前往长春的高铁列车上找到了李某踪迹。随后,工作人员连夜赶赴长春将李某带回,并将其安置在龙井市医院进行强制隔离观察,并依法对他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另外,吉林梅河口市民费某于1月18日从武汉返梅,按照《梅河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规定“对疫区省份返梅人群要进行为期14天的隔离观察”的要求,费某的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1月18日至2月1日。
可就在1月29日晚8点,费某不听社区工作人员劝阻私自外出,1月30日返回家中。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费某处以行政拘留7天,罚款300元的处罚。
(视频来源:吉林广播电视台公共新闻频道 编辑: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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