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国首部流域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实施,对长江生物保护、生态修复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崇明区地处长江入海口,也是上海积极落实《长江保护法》的最前线。从菜场难觅“江鲜”,到极小物种修复,崇明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力量,通过多管齐下,使“保护长江”真正落地有声。
一早,在崇明最大的农贸市场,每个水产摊位上都悬挂着"本摊位不经营长江野生水产品"的标牌。水产经营户告诉记者:"长江禁捕"后,大家都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市场上的"江鲜"早已绝迹,市民对长江大保护也十分支持。
早在去年,菜场方面就开始普及"长江禁捕"政策,倡导"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捕捞渔获物",增强大家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
从源头上,连日来,区渔政部门也联合太仓市渔政、会同长江公安,在交界水域联合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执法行动。像这艘三无船只就是在一处隐匿的滩涂芦苇中发现的,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依法扣押。
《长江保护法》还明确,要制定珍贵、濒临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计划。事实上像扬子鳄这样的一度数量骤减的物种,经过多年保护 已经在崇明东滩湿地落户安家,种群数量达20多条,并且还在增加。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洪焕铨 实习编辑:骆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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