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1日,被害人王先生通过朋友认识了丁某,在交往过程中,丁某得知王先生不仅有房还有十几万元的存款,两人没多久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并约定在今年1月4日登记结婚。
就在约定结婚日的前一周,丁某要求王先生将十万余元存款转给她当作彩礼,并要把余下的存款取出来交给她保管。王先生还为她购买了3万多元的金银首饰。
但第二天,王先生下班回家时却发现丁某已经将自己的所有物品连同王先生购买的金器全部带走,王先生随即报警。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助理王斌:被害人经过多方联系,发现已经联系不上她了,并且经过介绍人联系也无法取得联系,他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
警方通过侦查,于2月27日,在江苏省南通市的一家驾校内将犯罪嫌疑人丁某抓获。
到案后,丁某交代了自己以结婚为借口实施诈骗,之后又携赃款潜逃至江苏南通,并将赃款挥霍一空的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丁某: 特别特别觉得对不起王大哥,因为这些钱我也知道是他这么多年辛苦存起来的。
5月2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丁某提起公诉。
婚姻乃人生大事,要慎之又慎,对相亲对象的真实身份、人品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切勿轻易赠送财物,以免上当受骗。
(视频来源:嘉定台 编辑: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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