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3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宣布,自2018年6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国航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
一、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0元上调为人民币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0元上调为人民币10元。
二、2018年6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18年6月5日(含)以后,不再按照新标准补收燃油附加费。
春秋航空也将于2018年6月5日零时起(以付款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具体为:
一、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为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为10元。
二、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收取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收取0元。
2015年4月24日,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针对燃油附加费颁发《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571号)》的规定,将收取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依据的航空煤油基础价格,由当时每吨4140元提高到每吨5000元,即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方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收取燃油附加。
2015年后,国际油价步入下行区间,燃油附加费随之也停止征收。随着近期油价涨幅,2018年5月底突破国内燃油附加费起征点5000价格线。按照之前文件精神,国内航司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已经达到征收条件。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何晓 编辑:范饱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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