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拿不准的不要乱说话,更不能出手伤人。
日前河南新乡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一名男子在超市门口摔倒后,堵在门口闹事,不让别人进出,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
新乡县公安局郎公庙派出所民警李鹏回忆称:“我们刚到这名男子跟前询问情况,他突然伸出手抓住我的衣领,阻碍我们执行公务。”
男子竟然称自己喝醉酒了,分不清民警和保安的衣服。于是民警对他说找个地方让他分清,将闹事男子传唤到派出所。在民警依法传唤过程中,男子和同伙又是踢拽、又是围攻、将民警打到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最终民警对两名违法嫌疑人依法作出了治安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来源:河南民生 编辑:刘清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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