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油公安交警在夜查中挡获一名驾驶员,经酒精呼气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当晚,驾驶员石某发现有民警在临检,于是掉头将车停在路边,但是已经被民警发现,只好承认自己喝了酒,在呼气式酒精测试后,民警确定石某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按理说39毫克的酒精,人应该是清醒状态,但是石某却开始说起了胡话,竟问交警可以找人顶包吗?
据了解,石某持有B2D驾驶资质,因未携带驾驶证、饮酒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罚款共计1850元,记13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还将面临降照处理。
(素材来源:成都公共 编辑:陶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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