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话题,坊间微议。今天要跟您说一个7岁女孩暖暖(化名)的遭遇。她的父亲因为刑事犯罪进了监狱,要到2025年才刑满释放;而母亲把当时年仅五岁的暖暖放在街边狠心离她而去。此后,暖暖只能跟着爷爷一起生活。可没想到,就在今年清明节期间,暖暖的爷爷不幸离世,她又没有了亲人的照管。虽然,暖暖还有一个叔叔和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作为近亲属,却也很难指望得上。
不过好在,经过多方协调,暖暖目前可以暂时居住在街道长者照护之家。但这,显然不是长久之计。您可能会说,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去吧。但是,目前来看,暖暖的情况未必符合福利院的收养条件。
市民评论员李辰阳:首先我们没有证据表明他的父母已经遗弃了这个孩子,对于儿童福利院的设置来说,主要是针对国家行使监护权的,也就是说由民政部门代表国家行使监护权。前提得确认或者确定民政部门就是这个孩子的监护人。在这个案例当中,监护人显然处于待定的状态。因此目前来说我看也不太合适。
那么,对于暖暖来说,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她得到一个更加安稳、更加持久的生活状态呢?市民评论员李辰阳提出了一种建议,那就是寄养。
市民评论员李辰阳::居委会作为临时监护人,可以找一个合适的有爱心的人家,把暖暖寄养在这个普通的家庭,让孩子感觉到一种父母的关爱。曾经遇到过寄养的案例,他也是寄养在别人的家庭。寄养的这个家庭没有子女,他们老了之后,当年的这个孩子也成长了,他到公正处来办了一个意定监护。他说,小时候所寄养这户家庭的父母把我带大,现在他们老了,我义不容辞要帮助他们安养晚年。这就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
的确,如果不是必须要动用公权力强行转移监护权,那么寄养,对暖暖来说,或许是最好的方式。如果您有更好的建议,或有什么话想说,欢迎给我们留言或通过新闻坊微信小程序发表您的观点。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朱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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