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晚,一条“老人卖甘蔗被收走后大哭”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并迅速登上微博热搜。视频中,十几名身着“静通市容”制服的人当街围住一位推车卖甘蔗的老人,将其车筐内所有甘蔗收走,老人急得卧地大哭。
视频瞬间引爆网络,有网友说“这不就是现实版的《卖炭翁》吗?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还有网友直接批评政府“简单粗暴,毫无温度”。
事发地江苏南通三星镇的镇政府于当晚就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核实,身着保安制服的为该镇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市容公司人员,按合同承担市容管理相关工作。其现场处置过程简单粗暴,目前,该镇已暂停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工作,并依照规定进行问责。
然而镇政府这番解释随后就受到质疑,怎么又是第三方?
12月7日上午,涉事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还向媒体表示,“视频断章取义,声音是后期加工上去的”,并称公司已向海门当地警方报警。
涉事老人的孙女张女士在看到视频后告诉媒体,爷爷今年73岁,住在川港镇老家,离事发地三星镇并不远。因为一直想帮家里减轻负担,爷爷奶奶自己就种甘蔗卖,用以补贴家用。
张女士提出两个问题:第一,城管有没有权力没收爷爷的甘蔗?第二,如果爷爷没有违法,城管算不算暴力执法?
网友发布的视频截图
12月7日中午,江苏海门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海门发布公布了对这起事件的处理结果:区纪委介入调查,启动问责程序;三星镇镇政府登门向老人道歉;终止与涉事公司合作,将其列入黑名单;区政府立刻召开全区城管执法人员警示教育会议。据当地媒体报道,12月7日下午,当地政府相关人员已登门道歉,并归还老人被扣的甘蔗。
不过,舆论并未就此平息,很多网友依然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出质问。有网友说,南通发生这类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别说城市市容了,城市形象已经大打折扣。还有网友列举,今年3月浙江桐乡,外包协管人员在要求一家药店清除墙上垃圾广告时,说出"如果反抗,格杀勿论"的惊人言论,而此前媒体也报道过,西安、郑州等多地曾发生城管暴力执法,最后大多以“临时工”结案。
凡此种种,矛头大多指向第三方,即“城管服务外包”。
对此,特约评论员谷松指出,从视频看,老人可能涉及占道经营,但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无论是作为行政强制措施的扣押行为,还是作为行政处罚措施的没收行为,只能由执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来行使,不能够由企业员工来执法。行政执法权和立法权、监察权、司法权等一样是国家公权力的组成部分,是法定职权,需要法律的授权,不能够私相授受,公权力又岂能外包?
不过现实情况是,近年来,由于基层执法人手不足、提升政府服务效率等原因,“城管服务外包”确实已经成为不少城市下放管理的选择。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5年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对这一做法给予了肯定。其中明确指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招用或劳务派遣等形式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
根据天眼查资料显示,这起事件中涉事的“江苏静通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于2017年7月,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营业范围包括市容管理服务。今年这家公司曾中标江苏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办事处为期3年的市容服务外包项目,中标金额超2400万元,这是该公司近年来中标金额最大的项目。
不过,根据2015年出台的《指导意见》,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以及超越辅助事务所形成的后续责任,由本级城市管理部门承担。
简言之,城管所涉职能中,服务的部分可以外包,而执法的部分是不能外包的。可往往在实际操作中,“服务”与“执法”有时未必界限清晰,进而容易引发不少问题。
那么,这起事件中是否存在公然违法的外包行为呢?这一外包是怎样发生的,与工作内容格格不入的合同有没有经过基本的合法性审查,上级主管部门对于镇政府对外采购服务有没有起到监管作用?谷松认为,虽然当地政府已经启动问责程序,但对于公众的这些疑问当地还需要有一个清晰的回答。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黄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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