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眠药是不少失眠患者常备的处方药,但如果超剂量服用,不仅会形成瘾癖、伤害身体,甚至会涉及毒品类犯罪。日前,一位冒充患者多次到医院配安眠药再加价出售的外卖小哥,就被以贩卖毒品罪定罪量刑。
去年11月,跑腿员陈某,从某平台接单后,与买家约定以700元的价格,代配并出售两盒成本150元左右的某精神管制类药品,也就是俗称的安眠药。
这不是陈某第一次接这种单,通常他会冒充患者,辗转于多家医院,配超过一次处方剂量的安眠药,再出售。他曾在一个月中,先后8次将相关药物卖给同一名吸毒人员,收取两千多元。
庭审中,陈某供述,他以个人名义配药,借口说自己睡不着觉,想开点安眠药。每一盒大概、加上挂号费,成本大约70几块,再以150元卖给客户。
那么,治疗失眠的药物,为什么会让人“上头”,甚至成为毒品呢?闵行检察院检察官周保强介绍,相关药物超剂量服用或配合酒精服用,就不是安眠的效果。本案中的一位服用者,已形成严重的瘾癖,身体状况已经很差,在重症监护室治疗。
闵行法院四级高级法官董莉平告诉记者,毒品除了常见的海洛因、甲基苯丙胺、鸦片等,还有一类就是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是否认定为毒品,具体也要看怎么个用法,本案中精神管制类药物被超剂量用、造成了人体的依赖性,还有一定健康危害性,这个情况下,就应认定为毒品。
那么,外卖员会不会对该药物能构成毒品,并不知晓?
周保强检察官表示,一般的外卖员初次接触这个东西,可以相信他对药品的这种属性,或者患者的用途不清楚。但本案中两名被告人都是多次贩卖,并且都是相对固定的客户,量也非常大。此外,在行业群里已知道有相关外卖员,因贩卖相关药物被公安机关查处,意识到该药属于精神管控药品,已被公安机关打击的情况下,仍在做这个行为。
因此,法院认为,被告人明知是毒品 仍贩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董莉平法官介绍,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法条中规定,多次贩卖的行为,构成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刑期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获悉,购买服用者也被行政处罚。而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平台监管漏洞,闵行检察院向相关企业制发了检察建议,提出拦截敏感词等7项整改措施,并进行了公开宣告。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帼霞 冯家琳 编辑: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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