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名驾驶员,同一辆车,同一路段,同一交警查获 ,近日,连云港东海男子罗某下午因无证酒驾被处罚后并没有收敛,晚上再次无证酒驾被抓,中间只间隔4小时。
7月10日晚,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牛山中队民警刘宇杰在245省道对来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查获一名无证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违法行为人罗某,经酒精呼吸测试结果42mg/100ml,民警在对罗某进行酒精检测的过程中,发觉罗某非常的面熟。
东海县公安局牛山中队副中队长刘宇杰表示,当时看到这个驾驶员以后感觉挺面熟,然后先对这个驾驶员进行盘查,盘查过程当中他回忆起当天下午我们中队查到一起饮酒驾驶违法行为,驾驶员的违法人的特征和特征完全符合。然后我们对驾驶员进行盘问,该驾驶员也承认当天下午在牛山中队因饮酒驾驶被我们查处,然后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符合饮酒驾驶的处罚标准。
据刘交警讲,在罗某进行询问的过程中,罗某是百般辩解,称自己只是中午喝酒后被交警查处,而晚上并没有喝酒,并表示自己也知道酒驾不安全,但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并向交警承诺以后一定会吸取教训。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驾驶时驾驶员体内还有酒精,都将依法受到处罚。因此呼吁广大驾驶员,饮酒后尽量48小时内不要驾驶机动车。
目前,罗某因第二次无证酒驾被依法处以罚款22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素材来源:江苏新闻 实习编辑:赵天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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