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黑龙江省和鸡西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懈努力,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李连春主动回国投案,并已退出大部分贪污所得赃款。
李连春,男,1953年11月25日出生,黑龙江省密山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正处级),2013年9月外逃,2015年4月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经查,李连春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贪污巨额项目经费,涉嫌犯罪。监察体制改革后,该案追逃追赃工作由鸡西市纪检监察机关负责。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李连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贪污公款后外逃,性质恶劣。其迷途知返,积极退赃并主动回国接受调查,作出了唯一正确的选择。李连春的归案再次证明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难逃法律制裁,对腐败分子盗窃人民的财产,必须如数追回、还给人民。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更好服务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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