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位王先生,为了支持唯一的儿子小王创业,2014年,夫妻俩把家里唯一的住房,抵押给银行贷款了269万元,每月光还贷款就要3万3千多元。两年后,也就是2016年,儿子小王的物流公司不仅没赚钱,还亏了个底朝天,本金一分不剩,还欠下了一百多万的外债。而此时,老王夫妻的积蓄也已经掏空,无力还贷了。生意虽然不做了,但还为了给儿子还债,于是老王又把这套房子抵押给朋友老俞,借款150万元。
对此,老王一家人也是思前想后、权衡利弊、痛定思痛,最终决定,宁愿做老赖,也绝不配合法院把唯一的房子卖了,看你法院怎么办?!面对老王一家坚决不卖房也不肯搬的态度,法院的执行工作也陷入了困境:强制执行,将房子强制拍卖,那么,老王一家老小将流落街头;不执行,那么生效的法律判决书将形同虚设,银行和俞先生也将成为无辜的受害者,面临重大损失。
那么,面对这样的矛盾,法律有办法吗?各位网友,你又支持怎么做呢?我是陶淳,你身边的法律参谋!
编辑: | 陶淳 |
责编: | 朱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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