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乐山市五通桥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设立临时检查点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在一辆教练车经过检查点时,民警发现这辆车的驾驶员张某疑似酒后状态。
驾驶员张某声称并未饮酒,但经过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张某的谎言立马被揭穿。仪器测试下张某的血液酒精含量到达25mg/ml,属于酒后驾车。
经核查,张某是乐山市五通桥区某驾校教练,持有“A2”型机动车驾驶证。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张某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并要求其在十五日内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作为一名驾校教练,张某知法犯法,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实习编辑:李嘉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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