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廉洁四川”网刊发《以案为镜 | 拆迁办主任的敛财“空中楼阁”》一文,披露了曾任巴中市巴州区东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苟学君的违纪违法案例详情。
苟学君,男,汉族,1972年12月生,四川巴中人,1987年11月参加工作,198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巴中市巴州区西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东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文章称,2012年2月,巴州区成立江南二环路棚户区改造指挥部,苟学君被组织任命为指挥部副指挥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及统筹协调房屋征收、谈判、督查督办等工作。苟学君内心暗自窃喜,觉得发财机会来了。尤其是在目睹一个个“暴发户式”的百万富翁诞生后,他最终放下心里最后一点犹豫和担心,开启了利用手中权力骗取拆迁补偿金的“致富”之路。
2012年10月,苟学君叫来指挥部工作人员虎某,让他帮自己做一份虚假勘丈资料。虎某找来熟悉绘制勘丈图的白某某,两人很快编造出一份面积为200.9平方米的虚假房屋勘丈资料。几天后,苟学君邀约虎某、白某某在老城一茶楼相见。看过资料后,苟学君觉得面积太小,两人心领神会,当着苟学君的面修改资料,将面积增加到350平方米。随后,苟学君又利用手中权力,让虚假资料在房屋勘丈、补偿谈判等环节顺利过关。几个月后,苟学君骗得房屋拆迁补偿金184.01万元,虎某、白某某各自分得“劳务”报酬10万元。
顺利吃到拆迁补偿“唐僧肉”,轻车熟路的苟学君又与李某合谋,将犯罪之手再次伸向拆迁领域,以南坝二社为虚构拆迁房屋地址,编造了两份虚假勘丈资料。为让编造的勘丈资料更显真实,还将勘丈时间提前至2012年2月,并模仿指挥部工作人员的笔迹在勘丈人、记录人等处签名,送到指挥部审核。随后,苟学君利用工作便利,让虚假资料在审批环节顺利过关。最终苟学君如愿骗取补偿资金220.46万元,同时还顺水推舟帮助李某骗得补偿资金97.6万元、安置还房382.02平方米。
苟学君、虎某、白某某三人除了合伙造假骗取巨额补偿款,他们还通过帮助他人虚增房屋面积捞取好处。
文章称,2012年,赖某等人为获取更大面积拆迁安置还房,通过亲属找到白某某“帮忙”。为做成这单“生意”,白某某找到虎某。虎某以“白某某亲戚有套房子,已被勘丈锁定,但是现在他觉得面积有点小,愿意拿点钱增加面积”为由找到苟学君。苟学君明知有假,还是爽快点头同意了。白某某“接单”,虎某“跑腿”,苟学君“点头”,三人再次“合作”成功,共计收受现金22万元,苟学君分得8万元,虎某、白某某各分得7万元。
2012年12月,江南二环路拆迁即将结束,白某某想利用最后机会再捞一把,他找到虎某,让虎某找苟学君通气。担心事情败露,此时的苟学君心虚了、害怕了,想收手了。他试着劝阻两人,但白某某、虎某态度坚决。被人拿住“把柄”,苟学君只得再次利用自己的职权,与两人“沆瀣一气”骗取国家征拆补偿。苟学君同意后,白某某、虎某经过精心策划,在巴州区登山嘴路凭空编造出一幢五层高楼。
“编造的拆迁房屋地址属国有土地,需要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进行谈判,我就在指挥部拿出一本真的房产证交给虎某和白某某,让他们到外地办了5套假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为了以假乱真,苟学君帮两人出谋划策,凭空造出“五层楼”。
因担心事情暴露,原本计划给自己的一楼,苟学君选择了放弃,没有纳入谈判补偿程序。虎某、白某某却利用这座没有底楼的“空中楼阁”,骗取征迁补偿金149.74万元、安置还房228.77平方米。
2022年3月,苟学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巴州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9月,苟学君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文章披露,苟学君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累计骗取拆迁补偿金702.09万元,安置还房7套718.37平方米(未实际交付),个人分得419.46万元;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20万元。2023年3月,苟学君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此外,白某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虎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编辑:詹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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