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下面这个视频和处罚结果,很多家长坐不住了,如果我7岁的女儿也遭到了这样的暴力猥亵,难道施暴者只是个行政拘留就不了了之了吗?
江西乐平警方,11月4日发布警情通报称,11月2日21时50分许接到报警称,一小女孩在电梯内被一男子猥亵,于次日凌晨2时许将刘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当日21时20分许,14岁的男孩刘某某乘坐电梯时对7岁的女孩王某某进行捂嘴并猥亵,在将王某某抱出电梯时被路人发现后逃离现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刘某某的行为构成猥亵他人,我局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行政拘留,目前已经是警方对这个少年的顶格处罚了。因为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4 周岁不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这8 种严重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而对于其他犯罪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许多家长问了,对于这个男孩的所作所为,除了行政拘留,我们现有的法律还能做些什么呢?我建议受害者家属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起诉男孩的监护人,也就是男孩的父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比如:医疗费、心理辅导和精神损失等费用。
能赔偿多少钱不是关键,关键是要让对方的家长意识到自己对孩子教育的责任,以及孩子犯下错误的严重性。
2、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教育局明确表达,希望将男孩送到专门机构进行矫治教育的诉求,同时向检察机关的未成年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介入和监督。
3、可以要求公安、检察、法院和教育部门,向男孩家长发出教育令,并对家长进行训诫,责令家长接受教育指导。
我是陶淳,你身边的法律参谋!
编辑: | 陶淳 |
责编: | 朱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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