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结婚16年3娃非亲生”事件当事人陈志显与妻子俞某离婚纠纷案、与妻子及吴某某的人格权纠纷案,先后在江西省德兴市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当日的两场庭审,陈志显的妻子余华(化名),以及与余华存在不正当关系的吴某某均未到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2007年12月,陈志显与余华结婚。2008年余华生下第一个女儿,此后又先后生下二女儿和三女儿,陈志显一直在抚养。2022年四月和五月,DNA鉴定结果显示,3个女儿都非陈志显亲生。
12月28日,陈志显当庭提交了新证据——妻子余华于2022年11月在上饶市某医院生下了第四胎女儿,陪产人就是与她有不正当关系的吴某某。
在离婚案中,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离婚、返还抚养费等。对此,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叶名怡表示,非常严重的出轨导致非婚生子,属于构成重大过错,应当支持离婚。而抚养费是肯定可以退还的,此案或涉“欺诈性抚养”,而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叶教授表示,法院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准以及这个家庭的实际收入情况来酌情确定。
在人格权纠纷案中,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对此,叶教授表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的数额不会很高,一般不会超过5万。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冯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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