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自然水域生态和渔业资源,今年2月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发布关于本市长江口及其他内陆水域禁渔通告,通告规定:长江口水域实施常年禁捕;黄浦江及其他内陆所有自然水域(河道)及天然湖泊,规定每年2月16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为禁渔期。然而,仍然有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在禁渔期顶风作案,甚至用电捕鱼等“绝户”方式进行非法捕捞。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罗南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一对江苏来沪夫妻在宝山、嘉定等地自然水域用电捕鱼的方式非法捕捞。警方接到举报后高度重视,并立即开展侦查。
民警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过大量的走访排摸,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以及作案规律。3月15日凌晨3时许,侦查员在宝山区罗店一自然水域发现了作案船只踪影,罗南派出所立即增派警力开展布控。当日凌晨4时50分,作案船只刚刚靠岸,就被守候多时的民警当场截获。现场抓获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彭某、徐某二人,缴获渔货物100余斤以及矿井灯、逆变器、木船、电瓶、电极棒、捕鱼网兜等捕鱼工具。
经查,彭某、徐某为夫妻,今年3月初他们购得木船、逆变器、电瓶等作案工具进行非法捕捞,他们一般选择在凌晨作案,当木船驶到捕捞水域后,两人互相配合,通过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大鱼小鱼瞬间都被电晕而浮出水面,彭某再通过捕鱼网兜将漂浮在水面的鱼打捞上船。捕捞后他们将各类渔获物销售给就近的水产摊点和小饭店,非法获利。目前,二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宝山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电捕鱼的危害远比我们想象的要严重,首先电捕鱼会造成鱼类大量死亡,即使是侥幸逃脱的鱼类也会丧失繁殖能力;除此之外,电流通入水体后会造成水域藻类、浮游生物等水生物大量死亡,严重破坏生态循环;电捕鱼还是高危作业,对人身安全构成极大威胁,近年来因电捕鱼造成人员伤亡的案件也屡见不鲜。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谭悦 刘旻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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