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7月,我们法制特勤组栏目报道了家住杨浦区三湘世纪花城小区的乐先生,在购买了新能源车之后,由于业委会不同意,迟迟无法安装充电桩一事。
距离上次节目播出已经2个多月,乐先生的新车已经在4s店“躺”了近10个月,困扰他的这个难题也一直无法解决,这让乐先生感到万分无奈。
那么,乐先生所在小区的业委会为何不同意有产权车位的业主安装充电桩呢?特勤员通过预约,终于采访到了曾经一度拒绝接受采访的小区业委会主任金鑫。
金主任说,小区已经有十多名业主想要安装充电桩,而由于地下车库属于小区专有区域,因此,能否在车库安装充电桩,需要77名拥有地下车位的业主共同决策。然而,业委会并没有就此征询过这77名业主的意见。
而在特勤员的一再追问之下,金主任又给出了一个理由:小区地下车库电容不够满足所有车位安装充电桩的用电需要。
那么,随着安装充电桩的业主逐步增加,将来可能电容不够,现在就干脆一个也不让装的做法是否站得住脚呢?
“这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一方面你可以先安装,随着以后技术的改进,可能我们上海市供电逐步给一些老旧小区进行扩容扩容。之后就可能从技术上能够满足条件,应该是能够满足业主的需求。不能因为现在可能只能装5个10个,我现在统统不装。”——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顾问律师 宋安成
“业主提出申请安装充电桩我认为这是他的合法权益。业委会它是业主的自治组织,应该是为业主服务的。只不过它为业主服务要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或业主管理公约。那么现在有关的法规是鼓励安装,相关的业主管理公约我相信也没有禁止安装。在这种情况下业委会不同意安装,我认为是侵害了业主权益的。”——市人大代表 律师刘正东
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事情有了转机呢?特勤员找到了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他们对物业和业委会肩负着监督指导职责。而对于业委会不同意装充电桩的决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只能从中协调。
8月30日来自杨浦区房管局、建交委、五角场街道、房办,以及三湘世纪花城业委会主任、物业经理和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坐到了一起,召开了专项协调会。
可是,会议依然没能解决乐先生的问题。针对业委会提出国家电网应当为小区免费扩容的要求,电力公司表示,将进行研讨。而杨浦区房管局也表示,会将问题上报到市有关部门进行商讨。
特勤员注意到,9月12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通知》明确: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配合,阻挠建充电桩的将被曝光。
《通知》还特别提出,要加强现有居民区设施改造。对专用固定停车位,按“一表一车位”模式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每个停车位配置适当容量电能表。据悉,上海预计今年年底开展试点小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希望这一次,借着新政出台的东风,乐先生的充电桩能早日安装成功。
(编辑:施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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