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上午,一辆黑色奔驰轿车开到余姚电大路与世南西路路口时,一辆电动车突然上来,随后两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员随之倒地,并向轿车司机索要赔偿12000元的赔偿。
就在两人即将达成协议的时候,一位交警路过此处,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位“受伤”的电动车驾驶员,在前一天的这个路口,与一辆宝马轿车相撞,甚至受伤部位都是一致的。
随后民警对事故展开调查,最终电动车驾驶员承认是自己故意碰瓷索要赔偿。交警提醒,开车上路,司机千万不要因为某些原因选择私了。同时,可以选择行车记录仪,为自己保留证据。
(来源:宁波台 记者:施如洋 编辑: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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