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次超市购物时,部分商品被遗漏在购物篮中忘记结账而成功“逃单”的经历,一对五旬夫妇心生贪念,在一家超市内,以结账部分商品的方式,五天内先后四次作案。
近日,这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上海松江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月19日9时许,松江公安分局车墩派出所接辖区某超市工作人员报警,称在盘点时发现有部分商品被盗。接报后,车墩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
民警通过调取超市公共视频,很快锁定了一对中年男女。当天20时许,得知夫妇二人正骑着电动自行车前往超市,民警立即驱车前往。到达超市时,这对夫妇已被超市工作人员抓了现行。
当时,二人如往日一样,将选购完毕的贵重商品放在购物篮底部,上面选取一些蔬菜和日用品遮盖,结账时将购物篮放置在地上,利用收银员视线盲区,只从购物篮拿出顶部的蔬菜和日用品,待营业员扫完条形码后,立马将商品放回购物车,以掩饰底部未结账的商品。因报案之前超市方对其早有怀疑,所以此次他们一进入超市便受到了“关注”。在其准备离开之际,超市安保人员立即上前检查,人赃俱获。
经讯问,男子姚某、女子刘某是夫妻,今年都已经年过五旬。他们平日里在工地做保洁工作,时常会帮工友们去超市代购一些日用品。因为曾有过去超市购物时,部分商品被遗漏在购物篮里未结账的情况,姚某突发奇想,萌生了利用这一“漏洞”行窃的想法。
每次行窃时,他们都会挑选摄像头正下方的收银台,等到收银员忙碌时上前结账。8月16日那天,夫妇二人前后行窃两次,还将第一次行窃的物品堂而皇之地塞进超市储物柜,待第二次行窃结束一起打包,扛着袋子大摇大摆地离开了超市。用这种方法,姚某、刘某先后行窃四次,总计获利3000多元。目前,姚某和刘某已被松江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
消费者在享受超市购物便利的同时,也要以诚信来约束自己的购物行为,千万不要心生贪念,做出违法的事情。
(素材来源:松江台 记者:周亮 黄志远 编辑:陈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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