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海宝山法院今天发布了两条执行悬赏公告。据了解,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来操作的。欢迎市民提供线索,获得奖励。
【执行悬赏公告1】
程晓伟照片
被执行人:程晓伟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7年7月7日
户籍地:浙江省临安市锦城街道和谐小区3幢
林利双照片
被执行人:林利双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78年2月10日
户籍地:浙江省临安市锦城街道和谐小区3幢
执行案号:(2017)沪0113执7363号
执行标的:954,500元
悬赏期限:2019年6月1日-2020年5月31日
悬赏金额:知晓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可向本院举报,一经查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进行奖励。
对举报人的身份本院给予保密。
举报电话:021-26078989-601011
【执行悬赏公告2】
范志华照片
被执行人:范志华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82年10月12日
户籍地: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解放路239号3单元
执行案号:(2018)沪0113执2259号
执行标的:260,000元
悬赏期限:2019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
悬赏金额: 知晓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可向本院举报,一经查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进行奖励。
对举报人的身份本院给予保密。
举报电话:021-26078989-601011
注意:线索提供者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来源:上海宝山法院 实习编辑:夏侯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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