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21时许,程某在自贡市富顺县饮酒后,驾驶小轿车从富顺县经成自泸高速往大安区方向行驶,当行驶至仁和立交桥下时被自贡大安交警挡获。
民警现场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程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85mg,涉嫌“醉驾”,为及时固定证据,民警第一时间将程某带至医院抽血检验,随后将其带至办案区,进行询问。
程某交代,自己吃了饭回去和老婆吵了一架,“我说我自贡还有一个家,我就到自贡来了,一言难尽”。在酒气还未退去的情况下,程某驾驶着小轿车就出门了,在被民警拦下之前,他已经“一路狂奔”怒开了44公里。
笔录询问完毕后,民警也通知程某妻子前来大安交警大队,并告知两人应当正确处理家庭矛盾。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素材来源:四川新闻频道 实习编辑:葛彦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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