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市工商局召集本市40余家有影响力的网络经营企业召开“加强自律自治 推进网络消费维权”座谈会,通报了近期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情况以及“网购大家评”上线以来消费者点评情况,分析了今年以来网络市场出现的一些典型违法行为,并对进一步规范网络集中促销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本市良好的网络市场环境提出了具体要求。
座谈会上,市工商局通报了当前网络交易和服务市场主要违法行为,提醒在座网络经营企业严把审核关,强化责任意识,与政府部门一起共同维护网络交易市场公平有序的秩序。
主要违法行为包括:
(一)违法促销问题。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规章要求,网络促销活动应当真实,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进行虚假抽奖或操纵抽奖。但是在实际检查中,市工商局发现一些促销广告多含有虚假内容,以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甚至存在先提价、后打折价格欺诈,且多见于网络零售电商。比如在网络零售电商的“闪拍活动”中,规则约定消费者从零元开始竞价,单位时间内出价最高的消费者获得购买权。但实际活动中,却安排工作人员参与竞拍抬价,诱导消费者加价,构成了“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违法行为。
(二)虚假宣传问题。当前,在网络交易市场中,虚假宣传仍然较为突出。特别是产品功效被夸大描述、绝对化用语较为常见,旅游住宿服务与宣传介绍不符等。比如在空气净化器的宣传中,虚构医疗级过滤网、全球最专业等内容。
(三)刷单炒信问题。除了虚假促销,虚假宣传等老问题外,还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虚构交易、刷单炒信。比如企业通过付费请第三方专业刷单人下虚假订单、发空快递包裹,虚构商品交易和客户评价的方式,骗得了消费者的信任,提高了产品销售量。
(四)商品质量问题。在网络购物中,关于商品质量始终是热点关注。如部分电脑平板、手机数码类商品以旧充新,存在二次销售,以及个别低价拼团网站因商家虚假发货,水果严重腐烂等问题引发集中投诉。
(五)广告违法问题。互联网广告是网络违法行为的高发地带,也是我们工商部门重点监测的对象之一,除了上面提到的绝对化用语之外,广告违法还体现在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宣传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以及对适合人群的宣传夸大;化妆品广告含有医疗用语“杀菌”、“消炎”、“抗敏”等。此外,互联网广告不应当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六)商标侵权问题。在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为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侵权商品的现象也屡禁不绝,如假冒著名、驰名商标和涉外高知名度商标,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等。
(七)个人信息泄露问题。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通过网上购物、社交媒体、快递物流等方式对个人信息的整理、收集和传输变得越来越容易,对此新消法中有明确条款要求对相关信息予以保护,但平台网站的内部管控不力还是导致信息泄露的问题时有发生。包括利用网络技术收集分析用户浏览记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并向广告主提供符合要求的消费群体投放网络广告,却并未向消费者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八)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房产信息问题。随着上海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火热,房产中介服务也向互联网延伸,少数房产中介存在虚构房源、虚标房屋价格,发布虚假二手房信息等问题。
(九)开设假冒网站问题。一些非法主体网站通常采用伪造或者冒用已设立企业的名称,租用网络服务商提供的虚拟空间设立,并经常更换网站名称或者域名、编造虚假地址等方式刻意掩盖主体真实身份从事各类违法经营活动。
(十)销售违禁商品问题。根据规定,网络经营者不得销售、附赠国家命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但在实际举报和网络监测中,我们仍发现个别商家在网上销售红珊瑚、玳瑁、砗磲及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等禁售商品的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市工商局着眼“突出重点执法领域、注重线上线下一体、强化监管执法效果”,自今年6月起开展了网络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以电器电子产品、服装、家装建材、汽车配件、农资等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仿冒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的行为;加大质量抽检力度,坚决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重点打击虚构交易及对商品的价格、质量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截至10月底,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集中查处网络交易违法案件850件,罚没款3300余万元,协调市通管局关闭非法主体网站957个。
同时,为加强网购商品的质量监管,近期,市工商局围绕网络消费投诉中的热点问题,对1号店、东方购物、飞牛网、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国美在线、百联E城7个网络平台销售的62个批次的电烤箱、面包机等厨房小家电和洗衣机进行了质量抽检,经检测,有16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25.8%。不合格项目涉及6个指标,其中3个为安全性指标,包括“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以及“对触及带电部件防护”。对于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行为,市工商局已要求相关市场监管局做好后续监管执法工作,督促相关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对不合格商品予以下架退市,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随着网络交易和网络消费的持续增长,网购消费争议和纠纷也“水涨船高”。今年1~10月,市工商局12315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5.81万件,同比增长17.6%,其中反映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2.28万件,占投诉总量的14.4%。投诉总量中涉及网络购物的投诉7.24万件,同比增长58.1%,其中反映网购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1.11万件,占网购投诉的15.3%,投诉反映的质量问题主要包括疑质量不合格、标识不规范及以次充好等。同时,市工商局通过对“网购大家评”收集的消费点评、消费投诉举报、广告监测和执法办案等数据的融合分析,发现随着网络市场领域的拓展和交易方式的变化,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刷单炒信、先提价后打折、雇佣内部人员竞价网拍、非法收集和出售个人信息、销售违禁商品等。
针对即将到来的“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市工商局对集中促销组织者和经营者分别提出了要求:作为集中促销组织者,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促销活动组织、加强商品信息审查、加强活动应急管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障、加强数据统计,保障集中促销活动依法、公平、顺利进行。作为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要切实规范商品和服务促销行为,认真履行承诺、如实发布信息、保护知识产权、公平参与竞争、加强售后服务。市工商局已部署开展“双11”期间网络集中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先涨价再促销、订金不退、刷单炒信、非法买卖个人信息、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座谈会上,40余家网络经营企业代表承诺,要在“网店资质审核、信息审查监控、个人信息保护、规范集中促销、消费争议和解、履行管理义务”五个方面落实主体责任和加强自律自治,切实做到守法合规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编辑:刘喻斯)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