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许先生反映,去年9月,他姐姐在东方航空官网上订购了2张从上海出发去新加坡的超级经济舱机票,每张票2600多元,比普通经济舱位1400元的价格,贵了1200多。
求助人许先生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由于同行的有年近九旬的老母亲,所以他们特地购买了超级经济舱,只要老人坐得舒服,贵也就贵一点。然而,就当大家值机的时候却突然被告知,没有超级经济舱这个舱位了,老人只能坐到经济舱,差价也无法全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许先生回忆,去年10月20日,当许先生姐姐和母亲到达机场办理值机时,却被告知因机型调整,不能安排超级经济舱,只能安排普通的经济舱。之后,工作人员给许先生姐姐和母亲开具了非自愿降舱证明,待飞机落地之后再来处理。
许先生说,之后经过多次协商,东航只愿意退还机票运价2040元的20%,也就是410元,外加一些积分贵宾权益等。对此,许先生认为当天订机票时,普通经济舱与超级经济舱差价有1210元,只退410元显然不合理。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联系了东方航空公司,对方解释说,原来许先生姐姐购买的航班机型是A350,后面执行飞行任务的飞机实际为A330,而A330并不具备安排超级经济舱的条件。而在航空运输合同中,机型不是运输合同一部分,一般也不会对旅客出行造成实质性影响,因此对于机型调整,一般不会主动通知。
而退回机票运价20%的差价,是东航方面“经过测算”出来的,因为机票的价格是不断在浮动的,超级经济舱和经济舱价差也会随着票价之间的浮动而不断变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东航参照了20%的基础的标准,作为超级经济舱和经济舱之间的价差。
事实上,自从去年9月份订票10月份成行,这件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有近三个月。为啥直到现在许先生才想到向媒体求助呢?原来,在这几个月里,当事人一直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当时这一投诉被归为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主持调解,也就是说,主管部门认为这是一起消费纠纷。
从这份工单上可以看到,调解过程中,东航方面一直坚持只退每人410元的差价,而许先生方面多次表达了反对意见,最后民航方面出具的调解结果显示:终止调解,投诉人可通过民事诉讼维权,日期是今年1月8日。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维权了近两个月,始终不能得到让许先生满意的解决方案。而在看看新闻Knews记者采访结束后,东航方面又主动联系了许先生,表示愿意退还每人1200元,这桩持续了三个月的投诉维权,终于有了一个说法...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计青牧 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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