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湖北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曹广晶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2年,曹广晶担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相关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6亿余元。
不过,鉴于曹广晶具有自首情节,赃款赃物等已全部追缴。法院认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2022年2月24日,曹广晶被查。根据此前通报,曹广晶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钱色交易。
编辑: | 张铮 |
责编: | 方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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