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月28日,日本政府在内阁会议上敲定了能源相关的法律修正案,提出稳定供电、绿色转型等目标,并决定将核电站运转年限从目前的“原则上40年、最长60年”修改为“允许超过60年”。不过,日本各界对这一决定存在广泛质疑声音。
根据修正案,为保障稳定利用核能,将由日本经济产业大臣负责批准核电站运转年限延长事务;此外,福岛核电站在2011年核泄漏事故后的停运时间不计入运转年限。
修正案写入,核电站开始运转30年后,最久每10年确认一次老化状况,以确保老化核电机组的安全性。不过,关于核电站运行60年以后的老化状况评估方式,目前才刚启动讨论。
日本原子能规制委的委员石渡明指出,按照这份修正案,核电站停运审查用时越多,反而会导致运转年限变长,这并不是在朝着安全的制度修改。
2011年福岛核事故后,日本政府曾提出降低对核电的依赖。但随着乌克兰危机导致全球能源紧张,日本政府大幅调整能源政策。
(实习编辑:张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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