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江西新余市渝水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3月31日,有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称,“一山西货车司机在江西遭遇1.7万元修车”。渝水区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处理。
经初步调查,山西籍司机崔某3月26日在樟吉高速南安段发现其货车有故障,便在某App联系修理,并将车停在我辖区内南安乡。与我区相邻的吉安市新干县某修理厂接到联系后派刘某前往现场修理。该修理厂于3月29日告知产生1.7万元费用,崔某对该费用产生质疑,双方未谈拢维修费用。
目前,区交通、市场监管和公安等部门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并积极对接吉安市新干县有关部门深入调查此事,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3月31日,一位山西的货车司机在网上反映,他驾车经过江西新余时车出现问题,因为修理工索要1.7万元的费用,双方产生矛盾,修理工于是卸掉了他车的轮胎和一些零件。
编辑: | 祝闻豪 |
责编: | 邓爱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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