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被称为马路第一大“杀手”。25号上午9点半钟左右,在抚州市梦湖西路,发生一起小车与两轮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而肇事的小车司机就是醉酒驾驶。
交警部门赶到现场看到,道路上散落了车辆碎片和撞碎的路灯,一辆小车侧翻在人行道上,而一名女性伤者躺在道路上,市民双女士目睹了事发经过。
抚州市民双女士说:“汽车是往那条道,电动车和我往这条道走,然后它漂移,正好撞到那个电动车。”
双女士说,小车撞上电动车后,再次撞上人行道上的路灯,侧滑到花圃旁。
抚州市民双女士:“当时他(肇事司机)就没有动,其他群众就把拉出来,当时他好谈定,而且说话,脑子感觉不清楚那种,反正汽车翻到旁边好多白酒瓶。”
抚州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袁华明介绍:“我们怀疑他受了很重的伤,然后医院(医护人员)来了,我们就一起把他抬上救护车,在抬上救护车的同时,我们闻到他身上有酒味。”
不幸的是,女性伤者经医护人员现场诊断,确定已经死亡。交警部门初步确定男子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致人死亡。经调查,男子姓花,今年50多岁,临川区人。抚州司法鉴定中心出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花某每百克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7.56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抚州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袁华明介绍:他交代(5月24日)6点来钟,跟朋友吃晚饭,吃晚饭之后,又到ktv唱歌,一直玩到事发当天的(25号)8点半钟才出来,朋友送他拿车,他便驾车回家。
同时,交警部门发现花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素材来源:江西都市频道 实习编辑:刘圣韬)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