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在大唐打工的龚某却自持聪明,谎报警情,虚构“替罪羊”称自己反遭诈骗,用这个幌子来拖延还债的时间。最后,龚某因谎报虚假警情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10月8日11时40分,大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电话,称她被闺蜜李某骗了2万元,李某已联系不上。接到报警后,大唐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
大唐派出所民警蔡圣杰表示,龚某欠别人两万块钱,说朋友李某帮通过ATM帮忙转账给了债主,但是第二天到了这个钱并没有到。她的意思就是说,他的朋友李某把他应该还给债主的两万块钱骗走了。
根据龚某所提供的线索,民警调取了银行监控视频,当时并没有发现李某的身影。而且龚某也无法提供李某的联系方式,说是已经将她删了好友。同时,龚某提供的转账照片也让民警起了疑。
“龚某说李某当时转账的时候拍了一张照片给他。是一个ATM的转账记录。”民警经过对那家农行农商银行的环境比对,发现那张照片并不是在那家农商银行里面拍摄的。而是龚某通过自己的手机拍摄的。并不是别人转发给她的。
民警将龚某带回了派出所,并希望她能配合民警工作。最后,心虚的龚某承认自己确实报了假警,只是为了能够延长还债的时间。
目前,龚某因谎报虚假警情被诸暨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两百元。
谎报警情不但会挤占110报警资源,还会影响110这个号码背后,整个警方的正常工作,导致一些紧急事项无法得到及时处置。警方是守护市民平安的,不容个人任性。
(来源:绍兴台 实习编辑:冯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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