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海检察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依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相关情况。2020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33件68人,批准逮捕29件46人。
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334件545人,已提起公诉285件453人。
案件呈现三大特点:
1、作案地点以长江内陆自然水域为主,非法捕捞者大多系以食用为目的,多为初犯,案件共303件,占案件总数91%;作案地点为长江上海段和入海口水域的案件共31件,非法捕捞者均为以营利为目的,且都系多次作案。
2、团伙化犯罪趋势明显。上述在长江上海段和入海口水域作案的31件案件中,系共同犯罪的高达24件。
3、作案手段以使用禁用方式、禁用工具为主。非法捕捞者在禁渔期以高压电捕鱼方式实施捕捞的案件为296件,占全部案件89%。
检察机关表示,将继续从严打击重点水域犯罪;从严打击职业化、团伙化犯罪,强化对下游收赃者的查证和追责;从严打击多次作案的惯犯、再犯,深入追查既往非法捕捞及出售渔获物的证据,查证前科、行政处罚情况。同时,检察机关通过刑事打击和公益诉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增殖放流工作,目前已强制推动600余名涉案人员购买50万尾鱼苗放流,修复长江生态系统。
目前,上海检察机关已与上海农业农村委、市海事局、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强上海长江流域渔业资源保护协作工作备忘录》,进一步完善案件协作机制、联动执法机制等。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徐蔚珏 特约记者:施坚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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