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平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对在平遥静态管理期间滞留的游客,经平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8月20日凌晨0时至静态管理解除前,对滞留在县域范围内各类酒店、宾馆、客栈的游客给予以下减免优惠:
一、各酒店要按照原住酒店房价(即8月19日已入住房价)的半价为滞平游客结算,剩余一半住宿费用由县政府负责统筹解决。政府每日为滞平游客免费提供三餐保障,由各酒店负责配送。
二、请各酒店留存好住宿游客身份信息,做好台账管理,对伪造信息、抬高房价、套取资金的将依法严惩。如滞平游客入住到期,各酒店必须允许其续住,不得强迫游客离店。
三、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酒店要督促所住游客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做好卫生消毒、个人防护等工作,切实保障游客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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