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以来,家住四川泸州市江阳区某小区的小丽时不时会听见自家卧室窗户外传来响动,而且声音总是出现在她洗澡的时候,但每次出去看都没发现有什么异常。为了解开心里的疑团,她在门上装了个摄像头,没过多久,监控拍下的画面让她非常气愤。
11月16号早上八点半,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黄舣派出所接到市民小丽报警,称其洗澡时遭人偷窥。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报警人家中,却正好碰到前来赔礼道歉的张某,民警随即开展调查。
监控显示,小丽家的浴室窗户就在楼道一侧,事发当晚她正在里面洗澡,楼道里来了个穿夹克年轻男子。男子垫着脚趴在窗户往里望,可由于窗户上贴了窗花,男子左右挪动身体始终看不见里面,于是干脆抓住防盗窗爬了上去,挂在窗户上往里看。 而这名想尽办法往里望的男子,就是赶来道歉的张某。
据民警了解,张某与受害人小丽是亲戚关系。前一天晚上,张某喝醉酒后来到这栋居民楼内,听到浴室里传来了水声,断定有人在洗澡,于是攀上防盗窗进行偷窥,直至受害人洗完澡后才离开。据张某交代,他当时已经醉到不知道自己偷窥的是“谁”。当晚小丽听见响动后把监控画面调出来,才发现“元凶”竟然是自己的亲戚张某。小丽报警后,张某得知事情“败露”,才到其家中赔礼道歉。此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素材来源:四川新闻频道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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