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空管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应急救援飞行计划申请绿色通道的通知》明确,所有涉及应急救援飞行计划的申请,不设申请时间限制,申请人可根据紧急程度随时申请;情况紧急的医疗救助活动,还可以采取先“受理飞行计划、后补交医疗证明”的方式。通知的颁布使得航空应急救援飞行计划的的受理流程更加简化、便捷。
通知全文如下:
各地区空管局,各通用航空公司:
为落实深化民航改革工作要求,促进航空应急救援事业发展,简化急救飞行计划申报流程,努力践行真情服务,经研究,决定建立应急救援飞行计划申请绿色通道。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应急救援飞行计划申请绿色通道适用于取得相关飞行资质的通用航空企事业等单位,对应急救援飞行计划的申请。主要包括医疗救助、搜寻救援、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下的飞行计划申请。
二、工作程序
应急救援飞行计划中请绿色通道是指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对航空应急救援飞行计划的申请环节采取简化、便捷的受理流程。主要包括:
(一)申请时间
所有涉及应急救援飞行计划的申请,不设申请时间限制,申请人可根据紧急程度随时申请应急救援飞行。
(二)证明函要求
1.申请开展医疗救助等飞行活动,除提交飞行计划外,申请人需提供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函。如果情况紧急,申请人可直接提供相关医疗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飞行计划受理部门可依此先行办理,申请人于计划批复后24小时内补交相关医疗证明。逾期未补交证明的,受理部门应正式通知暂停办理其今后相关飞行计划申请,直至补交相关医疗证明.
2.申请飞越我国领空开展急救飞行活动,申请人仅需提交飞行计划,无需提供医疗证明函。
3.对于抢险救灾等飞行活动,在新闻媒体已有报道的,申请人仅需提交飞行计划,无需提供相应证明函。
(三)建立完善协调机制
1.设立应急救援飞行计划申请绿色通道联系方式,用于申请人与飞行计划受理部门协调飞行计划相关事宜,确保应急救援飞行计划申请绿色通道便捷、畅通。
2.飞行计划受理部门要密切协调相关部门,提高计划批复效率。
三、启用时间
应急救援飞行计划申请绿色通道自本通知下发日起正式生效。
四、有关要求
1.计划受理部门要按照上述内容,及时修订完善本部门工作程序,并做好对通用航空企事业等单位的告知工作。
2.相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军民航协调工作,确保飞行计划申请后及时获得批复。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何晓 编辑:马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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