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宝应人王某今年四十多岁,没有正当职业,由于手头缺钱,他脑洞大开,伙同他人自编自导了一出”好戏”,妄图谋取不义之财。可结果呢,戏还没演完,王某就进了班房。
王某最近缺钱,于是他找到朋友万某,希望能配合演一出“仙人跳”,敲诈万某的情人黄某5万元。
宝应画川派出所副所长王志安:“王某威胁万某,如果不借的话,就把黄某和你的情人关系告诉她的老公。”
架不住王某的威逼利诱下,万某又找来另外两名朋友配合演戏,为了逼真,四个人还专门约在一家茶楼讨论“剧本”。
宝应画川派出所副所长王志安:“还打算把衣服脱了,在浴室里面洗澡,洗澡的时候去捉奸,这样的话把握性更大一点。”
商量好之后,万某约黄某在宝应城区一家宾馆开房,王某等人看到两人进入房间之后便在宾馆门口守候,等待时机准备破门而入。
不过,黄某也不是省油的灯,由于此前已经被王某和万某以同样的方式敲诈过一万多块钱,他这次是格外小心。预感到不对劲之后,黄某便以打电话为由开溜,可当他刚到宾馆大门口就王某等人撞见,于是双方发生了口角,随后黄某报警,这出“仙人跳”的戏码彻底败露。
警方表示,敲诈勒索属于九类涉黑涉恶案件之一。目前,王某、万某等四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扬州新闻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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