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以民为本,体现的是对人民权利的充分尊重和保护。但是,有权利的保障就会有相应的对责任的要求,因此也有人担心,民法典是否会对生活产生过多的限制。例如在婚姻家庭编中,为登记离婚程序设置了三十天的"冷静期",就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长王轶看来,一部好的民法典,应该通过限制,更好地保障和实现民事主体的自由。"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正体现了自由与限制之间的辩证关系,也反映了中国人对家庭和社会的看法,是具有中国文化背景的法律安排。同时王轶也强调,"离婚冷静期"针对的是协议离婚的情形,让当事人用三十天的时间认真思考,再做出慎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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