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今天的老法师之前,焦焦先来提个问:
有车的你,车险买了多少呀?
除了必买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是多少?
50万?你对自己太不负责任了!
100万?现在看来也是不够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先来看看上海高院新发布的一个通告。
前两天,上海高院就2020年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标准发出了一个通告,内容是这样的:
1、对于2020年1月1日起(含当日)发生的侵权行为引发的各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按照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上海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2、对于2020年1月1日之前(不含当日)发生的侵权行为引发的各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处理。
也就是说,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赔偿标准统一了,不再“同命不同价”。据统计:
2019年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9442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3615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195元。
上海高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殷勇磊给大家算了这样一笔帐:
根据今年发布的数据,以60岁以下受害人的死亡赔偿金为例:
此前,按照居民标准,赔偿金为69442*20 =1388840元
此前,按照农村标准赔偿,赔偿金为33195*20 = 663900元
如今,不再区分城镇或者农村户口,死亡赔偿金都是1388840元
看完之后大家可能有个疑问,这个跟我们的日常生活有什么关系呢?是不是觉得“侵权行为引发的各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离自己的生活有点远?
其实,关系还是挺大的。
生活中因为打架斗殴造成他人受伤的、医疗事故导致健康受损的,都属于这类案件。
其中,最常见的,离我们最近的就是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案件。
之前,不少人都听到过一种说法: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要买到100万。
现在焦焦要提醒大家,车险只买100万真的不够了!为什么这么说?我们再来算个账。
假设开车不慎出了事故,撞死了人,车主全责,死亡赔偿金是1388840元。
总赔偿金额1388840元
交强险110000元
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00000元
缺口278840元,将近30万!
所以,焦焦还是建议大家,把第三者责任险买足哦!
那么,增加保额,需要多支出多少保险费呢?焦焦特地去咨询了中国人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价格,以全新的小轿车为例:
注:金额包含第三者责任险和三者不计免赔、以及新车保险折扣85折
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的时候,保额超过100万,就是以50万元进档,依次为150万、200万,最高不超过1000万。
作为普通的有车一族,购买保险的时候,只要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提高到150万,就可以把可能存在的30万差额的缺口给补上了。
而150万的保额比100万,保费只增加了280元,相比赔偿金额来说,支出的保险费用真的可以说是微不足道了。
当然了,对于广大车主来说,不管保险买了多少,行车安全还是第一位的,不出安全事故,那才是最重要的。
020/4/5 本期老法师
沈雪颖
《庭审纪实》主编
好啦,今天的《请问老法师》就为大家解答到这里啦!如果大家在法律方面有什么需求,欢迎通过留言和我们互动,或者点击“案件聚焦”公众号下方的“我要求助”,选择您需要的求助类型进行填写,我们会选择典型案例为大家答疑解惑!
我们下期再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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