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针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有关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表以下声明:
我欢迎全国人大通过有关《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亦和每一位香港市民息息相关。
鉴于特区行政立法机关难以在一段可见时间内自行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的立法,全国人大通过《决定》从国家层面完善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具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体现了国家对特区的关心。但我们明白特区根据《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仍然负有立法义务,应当尽早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立法。
特区政府会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早完成相关的立法工作,过程中会积极反映香港特区的具体情况。我们亦会积极向各界解说这次立法的目的及其重要性。根据《决定》要求,特区政府会加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工作和公众教育,并就此向中央政府定期提交报告。
即将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是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分子,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不会影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一国两制”一直是香港最大的优势,而稳定和安全的社会将提供有利的营商和投资环境,促成香港未来更好的发展。我深信社会各界会全力支持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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